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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5
1018
教函【2019】28号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规范本科教学过程管理,及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正常教学秩序,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院决定于第11-13教学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1月4日-11月22日(11-13教学周)
二、组织安排
采取院、系两级统筹协作的方式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系以自查为主,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组织听课与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本学期本科教学整体情况;院、系领导深入课堂听(看)课,了解课堂教学质量情况;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教办相关人员参加师生座谈会,了解学情、教情,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办相关人员赴教学片区实地检查教学运行情况。
三、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1.开展教学运行情况检查
(1)各系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组织开展期中教学各项检查工作。参照《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办法》(学校校发[2018]171号),对学院本科教学整体情况进行自查,开展系领导、同行听课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填报《石河子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体情况)检查表》(附件1)。
(2)各系(或教研室)组织开展课程教学情况检查。要求覆盖上半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检查内容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与质量(主要是指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过程性考核情况、学风学情、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等;学院抽查各系(教研室或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情况,并填报《石河子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理论教学)检查表》(附件2)。
(3)各系组织开展系级层面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了解本科教学整体情况,及时解决教师和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至少分别组织一场,建议覆盖所有专业、所有年级。各系于11月8日前报送座谈会的时间和地点,座谈会结束后填写附件4、附件5。同时希望各基层教学组织召开相关学生座谈会,做好过程记录,原始材料保存在各基层教学组织,所提意见和建议上报学院。
2.开展实践教学检查
各系应开展实践教学自查工作,包括实验室安全、实验教学、实习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中期检查情况、校级实习基地建设情况、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组织、指导情况及实践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填报《石河子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践教学)检查表》(附件3)。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基地中期检查按专项检查相关要求执行。
3.开展课程期中考核
本学期不集中安排期中考试,期中考试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中课程成绩评定要求自行组织,可采用随堂测验形式完成,考核原始材料由任课教师存档。
4.开展教学档案归档检查
各系应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规范》(学校校发[2018]29号)要求,逐门检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已完成考核的课程档案、试卷、课程总结等试卷档案的整理及归档;开展本科教学过程管理的资料留存、归档情况检查。
四、材料提交
1.各系于11月8日前报送座谈会的时间和地点。
2.各系请于第14教学周周一(11月25日)之前,提交系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包含附件中的检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至教办。
附件1 石河子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体情况)检查表.docx
附件2 石河子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理论教学)检查表.docx
附件3 石河子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践教学)检查表.docx
附件4 石河子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意见反馈表.docx
附件5 石河子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docx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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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函【2019】28号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规范本科教学过程管理,及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正常教学秩序,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院决定于第11-13教学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1月4日-11月22日(11-13教学周)
二、组织安排
采取院、系两级统筹协作的方式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系以自查为主,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组织听课与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本学期本科教学整体情况;院、系领导深入课堂听(看)课,了解课堂教学质量情况;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教办相关人员参加师生座谈会,了解学情、教情,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办相关人员赴教学片区实地检查教学运行情况。
三、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1.开展教学运行情况检查
(1)各系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组织开展期中教学各项检查工作。参照《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办法》(学校校发[2018]171号),对学院本科教学整体情况进行自查,开展系领导、同行听课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填报《石河子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体情况)检查表》(附件1)。
(2)各系(或教研室)组织开展课程教学情况检查。要求覆盖上半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检查内容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与质量(主要是指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过程性考核情况、学风学情、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等;学院抽查各系(教研室或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情况,并填报《石河子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理论教学)检查表》(附件2)。
(3)各系组织开展系级层面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了解本科教学整体情况,及时解决教师和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至少分别组织一场,建议覆盖所有专业、所有年级。各系于11月8日前报送座谈会的时间和地点,座谈会结束后填写附件4、附件5。同时希望各基层教学组织召开相关学生座谈会,做好过程记录,原始材料保存在各基层教学组织,所提意见和建议上报学院。
2.开展实践教学检查
各系应开展实践教学自查工作,包括实验室安全、实验教学、实习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中期检查情况、校级实习基地建设情况、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组织、指导情况及实践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填报《石河子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践教学)检查表》(附件3)。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基地中期检查按专项检查相关要求执行。
3.开展课程期中考核
本学期不集中安排期中考试,期中考试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中课程成绩评定要求自行组织,可采用随堂测验形式完成,考核原始材料由任课教师存档。
4.开展教学档案归档检查
各系应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规范》(学校校发[2018]29号)要求,逐门检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已完成考核的课程档案、试卷、课程总结等试卷档案的整理及归档;开展本科教学过程管理的资料留存、归档情况检查。
四、材料提交
1.各系于11月8日前报送座谈会的时间和地点。
2.各系请于第14教学周周一(11月25日)之前,提交系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包含附件中的检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至教办。
附件1 石河子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体情况)检查表.docx
附件2 石河子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理论教学)检查表.docx
附件3 石河子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践教学)检查表.docx
附件4 石河子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意见反馈表.docx
附件5 石河子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docx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