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使用博学楼展厅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6-11-07

浏览量:

636

经研究,学校博学楼展厅由宣传部负责统一管理使用。为充分合理利用展厅资源,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广大师生更好的服务,现就展厅使用做如下规定:

一、申请流程

1.凡需在博学楼展厅举办展览的单位,应提前向宣传部提出申请,填写《石河子大学博学楼展厅使用申请表》(在宣传部网站-校园文化管理-通知与公告下载),并由申请单位签字盖章后到校园文化管理科(行政楼413室)办理申请手续。

2.展厅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展览申请,个人办展需要所在单位或组织推荐审批。

3.展厅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商业展览。

二.展厅使用须知

1.申请单位对展览作品的主题内容全权负责,作品不得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布展人员凭《石河子大学博学楼展厅使用通知单》进行布展,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在展厅布展。

3.展览期间严格遵循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能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4.爱护展厅展览设施,不得在展架上打孔、乱涂乱画、黏贴胶带和双面胶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展览期间,申请单位应协助保安、保洁做好展厅的安全、卫生等工作。展览结束,请按规定及时撤展。

6.展厅使用时间若与学校重大展览时间发生冲突,将给使用单位另行安排时间。

三、如有疑问,请联系宣传部校园文化管理科。

1.联系人:周凤姣

2.联系电话:0993-2055019


附:博学楼展厅使用申请表.doc

  

石河子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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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使用博学楼展厅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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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学校博学楼展厅由宣传部负责统一管理使用。为充分合理利用展厅资源,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广大师生更好的服务,现就展厅使用做如下规定:

一、申请流程

1.凡需在博学楼展厅举办展览的单位,应提前向宣传部提出申请,填写《石河子大学博学楼展厅使用申请表》(在宣传部网站-校园文化管理-通知与公告下载),并由申请单位签字盖章后到校园文化管理科(行政楼413室)办理申请手续。

2.展厅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展览申请,个人办展需要所在单位或组织推荐审批。

3.展厅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商业展览。

二.展厅使用须知

1.申请单位对展览作品的主题内容全权负责,作品不得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布展人员凭《石河子大学博学楼展厅使用通知单》进行布展,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在展厅布展。

3.展览期间严格遵循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能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4.爱护展厅展览设施,不得在展架上打孔、乱涂乱画、黏贴胶带和双面胶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展览期间,申请单位应协助保安、保洁做好展厅的安全、卫生等工作。展览结束,请按规定及时撤展。

6.展厅使用时间若与学校重大展览时间发生冲突,将给使用单位另行安排时间。

三、如有疑问,请联系宣传部校园文化管理科。

1.联系人:周凤姣

2.联系电话:0993-2055019


附:博学楼展厅使用申请表.doc

  

石河子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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